王田和私屬
王莽托古改制的經濟措施之一,王莽稱帝後,鑒於豪強地主兼併土地惡性發展,農民奴婢化日益嚴重,於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頒布實行王田和私屬政策的法令。宣布將所有土地收歸國家所有,稱為王田。奴婢改稱私屬。兩者都不準買賣。按照一夫一婦授田百畝的原則進行授田。全家男口不到八人,而占田超過一井(即九百畝)者,分多餘的田地給九族和鄰里鄉黨。有反對誹謗井田者,給予嚴厲懲罰。但王田和私屬的規定既不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又損害了各階級、階層的利益,反對者甚多。王莽於始建國四年只得接受區博的建議,允許土地和奴婢的買賣。王田和私屬政策實際上終止執行。
王田和私屬字典分解
王田的解釋 西漢 末 王莽 新 朝把天下的田地稱作王田。《漢書·食貨志上》:“﹝ 王莽 ﹞下令曰:‘ 漢氏 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今更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