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憲
南朝齊吳興武康人,字彥璋。沈璞之子。少有幹才,初仕宋為主簿,歷臨首、餘杭令,除駕部郎,補烏程令,甚著政績。以吏能累遷少府卿。入齊,高帝以山陰縣民多難治,欲分為兩縣。蕭頤(武帝)以為用不得人,薦其帶山陰令,政聲大著。後為西陽王冠軍長史、廣陵太守。世稱良吏。
沈憲字典分解
沈的解釋 沈 (③瀋) shěn 姓。 汁:“為榆沈”。 中國遼寧省瀋陽市的簡稱。 沈 chén 同“沉”。 筆畫數:7; 部首:氵; 筆順編號:4414535
憲的解釋 憲 (憲) xiàn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9; 部首:宀; 筆順編號:4453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