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
【生卒】:453-524
字元伯,承長子。初補中書學生。孝文帝時,為黃門侍郎。議遷都之事,韶力主遷洛陽“九鼎舊所”,帝稱善。宣武帝初,為并州刺史,坐堂弟同元禧謀反,免官爵。復用為將作大匠,以平呂苟兒功復爵。任吏部尚書,選官不能守法,出為冀州刺史。勤政愛民,遷車騎大將軍。轉定州刺史。定州亦稱大治。卒。諡文恭。(參見《北史》)
李韶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韶的解釋 韶 sháo 古代樂曲名。 美:韶光(a.美麗的春光;b.喻美好的青年時代)。韶華(同“韶光”)。韶景(美麗的春光)。韶秀(清秀)。 筆畫數:14; 部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