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諭
字次公。浙江鄞縣人。舉人。明魯王監國時,充戶部貴州司主事,升經筵日講官。兼理軍餉。持正分餉,約束驕兵悍將。先後阻止征漁船稅、稅人、塞金錢湖為田諸議。魯王兵敗逃亡海上後,逃亡荒郊,不久卒。著有《擥蘭集》。
明末清初浙江鄞縣人,字次公。明天啟四年舉人。魯王監國,召為戶部主事。兵敗後遁跡荒郊,閉門著書以終。有《春秋簡秀集》、《蘭集》等。
董守諭字典分解
諭國語字典 諭 (諭) yù 告訴,使人知道(一般用於上對下):面諭。手諭。諭旨。曉諭。 明白,古同“喻”,明白,理解。 古同“喻”,比方。 筆畫數:11; 部首: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