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於廷
字孟諤,宜興(今屬江蘇)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歷任知縣、御史、吏部左侍郎。曾疏詆大學士朱賡,又曾上疏申救尚書王紀,得罪魏忠賢,被斥為民。崇禎時,任南京左、右都御史。曾建議糾大吏、薦人才、修荒政、核屯鹽、禁耗羨、清獄囚、訪奸豪、弭寇盜八事。後因不合帝意,被削籍歸。卒,福王時,贈少保。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孟諤。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歷知光山、唐山、秀水三縣,征授御史。甫拜命,即論救給事中汪若霖,詆大學士朱賡甚力。又劾中官潘相謀督湖口稅事,謂其虐民。泰昌時官吏部左侍郎,忤魏忠賢,與楊漣等同削職歸。崇禎初起官,與首輔周延儒同鄉,而無所附麗;與溫體仁亦不合,遂以所援引不當帝意,削籍歸,卒。有《定軒存稿》。
陳於廷字典分解
廷國語字典 廷 tíng 封建時代君主受朝問政的地方:朝(ch俹 )廷。宮廷。廷杖。廷試(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廷對(a.在朝廷中當眾對答;b.科舉時代皇帝的殿試)。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