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
【生卒】:1452——1527
字待用,莆田(今屬福建)人。成化進士。官刑部主事、姚州判官,上疏請斬妖僧繼曉和治罪梁芳,貶官。弘治時,官雲南副使、南京右僉都御史、江西巡撫。毀淫祠、修學宮、減王府增歲祿、制裁宸濠貪暴。正德時,鎮壓廖惠、方四起義。世宗時,官刑部尚書,與楊廷和數爭“大禮”。與修《明倫大典》成,罷官。卒。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謚貞肅。
明福建莆田人,字待用,號見素、雲莊。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曾上疏請斬僧繼曉並治中貴梁芳罪,觸帝怒,下獄,貶姚州判官。尋召還,復官,改南京。正德時,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鎮壓藍廷瑞等起事。嘉靖時官至刑部尚書。有《見素文集》、《西徵集》。
林俊字典分解
林的解釋 林 lín 長在一片土地上的許多樹木或竹子:樹林。森林。林海。林藪(a.山林小澤;b.喻叢集的處所)。 聚集在一起的同類的人或事物:書林。藝林。碑林。儒林。 姓
俊的解釋 俊 jùn 才智出眾的人:俊傑。俊偉。俊彥(才智傑出的人)。俊爽。俊造(學識造詣很深的人)。 容貌美麗:俊俏。俊美。俊秀。俊逸(俊美灑脫,不同凡俗)。英俊。 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