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翀
明鳳陽府霍丘人,字習之。嘉靖八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嘗與同官戴銑劾南京尚書劉龍、聶賢等不法事。吏部尚書汪鋐庇劉龍等,與言官相互詆毀。翀乃抗疏攻鋐。終得罪廷杖,垂斃,神色不變。
曾翀字典分解
曾的解釋 曾 zēng 指與自己中間隔兩代的親屬:曾祖父。曾孫。 古同“增”,增加。 竟,簡直,還(h俰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姓。 曾
翀的解釋 翀 chōng 向上直飛,相當於“沖”:“鵠飛舉萬里,一飛翀昊蒼。” 筆畫數:10; 部首:羽; 筆順編號:54154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