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東
【生卒】:1625——1676
字甫草。江蘇吳江人。自負有經世之才,曾著《籌南五論》,上謁史可法。順治舉人,因江南奏銷案被罷黜。先從湯斌講學,後從學於汪琬。出遊四方,廣交豪傑。著有《改亭集》。
明末清初江南吳江人,字甫草,號改亭。明諸生。曾獻策於史可法,不能用。入清,為順治十四年舉人。奏銷案起,被黜。曾從湯斌講理學,從汪琬受古文義法。縱游四方,與賢士交往。友人吳兆騫遠戍關外,為恤其家,且以女許配其子。詩文有奇氣。有《改亭集》。
計東字典分解
計的解釋 計 (計) jì 核算:計時。計量(li刵g )。計日程功。 測量或核算度數、時間、溫度等的儀器:晴雨計。濕度計。 主意,策略:計策。計謀。 謀劃,打算:計畫。
東的解釋 東 (東) dōng 方向,太陽出升的一邊,與“西”相對:東方。東經(本初子午線以東的經度或經線)。東山再起(喻失勢之後,重新恢復地位)。付諸東流。 主人(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