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定官
官名。宋朝殿試舉人,初考官先定試卷等第,封彌後交復考官再評。又設詳定官,負責就初考官和復考官所定等第,選擇確定,事畢即罷。金朝於詳定所置,掌詳定律令。
官名。宋設此官,為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提舉的下屬官員,掌敕令的詳定工作。參看“敕令所提舉”或“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提舉”條。
詳定官字典分解
詳定官的解釋 殿試時複查並最後評定試卷等第的考官。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故事一》:“及御試, 王荊公 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 楊樂道 二人為詳定官。” 宋 王明清 《
詳定的解釋 (1).考察訂定。《陳書·宣帝紀》:“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宋史·選舉志五》:“ 鹹平 末,命翰林學士承旨 宋白 ,與兩制、御史中丞同詳定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