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大臣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設欽差大臣,辦理外交及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務,故名。時由兩江總督兼。二十四年,改兩廣總督兼。鹹豐八年(1858),復歸兩江總督兼。十年,改南洋通商大臣


官名。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南京條約》之後,清政府為辦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個口岸的通商,交涉事務,於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設定,為兩廣總督的兼職。鹹豐八年(公元1858年)十二月改為兩江總督兼職。後因通商口岸已擴展至長江各口,改稱南洋通商大臣。參見“南洋通商大臣”。

詞語分解

  • 大臣的解釋 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託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趙王與大將軍 廉頗諸大臣謀。;;《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詳細解釋.官職尊貴之臣。《左傳·昭公元年》:“ 和 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

歷史官職推薦:州門亭長

州門下吏名。漢代司隸校尉和部刺史所屬均有門亭長,職主守門糾儀。晉代州刺史所屬亦有門亭長,見《晉書·職官志》。南朝以下未見記載。參見“郡門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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