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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

官署名。民國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國民黨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設立資源委員會,為行政院各部會之一,掌理全國資源的調查、開發、管理等的行政事務。次年三月,行政院縮小組織,本會裁撤。

資源委員會字典分解

資源的解釋 [natural resources] 可利用的自然物質。如:煤、鐵、石油等

順便了解:資政院【歷史事件】

清政府在“預備立憲”中設定的中央咨議機構。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開始“預備立憲”,次年9月(八月)諭令設立資政院“以立議院基礎”,任命溥倫、孫家鼐為資政院總裁,主持籌備。1909年(宣統元年) 7月(六月)資政院奏擬院章,規定議員二百名,分欽選和民選兩種,各占半數。欽選議員包括王公世爵、宗室覺羅、各部院衙門七品以上官員、碩學通儒和多額納稅者;民選議員由各省咨議局推選,總裁則從王公大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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