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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部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屬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 置,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掌屯田、抽分、薪炭、夫役及墳塋營造制式等。十三年,改屯部。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遂為定製。

屯田部字典分解

屯田的解釋 [have garrison troops or peasants open up wasteland and grow food grain] 利用戍卒或農民

部國語字典 部 bù 全體中的一份:部分(“分”讀輕聲)。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機關企業按業務範圍分設的單位:外交部。編輯部。部隊(軍隊)。 具有統

多學一學:屯達【歷史官職】

吏員名。清至民國時期蒙古每旗置屯達,意即村長,受札薩克之命,處理村內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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