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科
官名。明清地方縣之醫學學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設。每縣一人,未入流,設官不給祿。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設,未入流。由所轄有司遴選諳醫理者,咨部給札。
訓科字典分解
訓的解釋 訓 (訓) xùn 教導,教誨:訓誡。訓蒙(教育兒童)。訓迪(教誨開導)。教(ji刼 )訓。培訓。 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訓。 典式,法則:不足為訓。 解釋詞的意
科的解釋 科 kē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於貓科。槐樹是豆科。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