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民都令史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兩晉以來尚書省置都令史八人,協助尚書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務,監督諸曹尚書,參與政要,權任雖重,用人常輕。南朝梁始重其選,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監九年(510)詔令選用有才幹的士人。位僅二班,職權頗重,以左民都令史監督左民尚書政務。沿置。北魏北齊復置八都令史。

詞語分解

  • 令史的解釋 .官名。 漢 代蘭台尚書屬官,居郎之下,掌文書事務,歷代因之。 隋 唐 以後,成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級事務員之稱,位卑秩下,不參官品。至 明 代遂廢。見《通典·職官四》。. 宋 元 以來官府中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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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金置。太祖建國時,以四勃極烈共掌國政,將國相撒改為國論忽魯勃極烈,意為國家諸部統帥勃極烈,參議國政,統軍作戰。太宗改制,仍存此職。熙宗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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