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鈔提舉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轄區印行鈔幣事務,為諸路寶鈔都提舉司之分設機構。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立陝西寶鈔提舉司。後又在和林、四川、中興等地設司,均非常設。明洪武七年 (1374)置,隸中書省,掌寶鈔印造及出入,設提舉、副提舉、吏目各一人。下設鈔紙、印鈔二局,局置大使、副使、典史各一人。又置寶鈔、行用二庫,庫設大使、副使各二人,典史一人。十三年罷。十九年復置,隸戶部。明中葉後因鈔法不行,革副提舉、典史,所屬局、庫大使、副使等亦多裁革。
官署名,元朝始置,掌印造紙幣。其官有達魯花赤一員,正四品;都提舉一員,正四品;副達魯花赤一員,正五品,提舉一員,正五品;同提舉一員,從五品。還有副提舉、知事、照磨、提控案牘等官。明朝沿其制。見《元史·百官志一》、《明史·職官志一》、《明史·食貨志五》,參看“達魯花赤”等條。
寶鈔提舉司字典分解
寶鈔的解釋 [paper currency] 古時指紙幣,即元、明、清代發行的一種紙幣,如“至元通行寶鈔”,“大明通行寶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