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駁司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許封駁,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輒有留滯,設知給事中事為長官,以兩制以上充任。不久廢知給事中事,以本司隸銀台司,由樞密直學士領之。後另設知封駁司,真宗鹹平四年(1001)改稱兼門下封駁事。神宗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制,改為門下省封駁房。參見“門下封駁司”。
官署名。宋鹹平四年(公元1001年)置門下封駁司,以知封駁司為主官,隸屬於銀台司,不久即改知封駁司為兼門下封駁事,如有封駁之事用門下省印。
封駁司字典分解
封駁的解釋 封還並對詔敕之不當者加以駁正。此制 漢 時已有,但無專職掌管。如 西漢 哀帝 益封 董賢 ,丞相 王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見《漢書·王嘉傳》。 東漢 明帝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