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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官

南詔用以指坦綽、布燮、久贊,猶唐朝宰相,決國事輕重。

清平官字典分解

清平官的解釋 唐 南詔 王以下最高行政官員。有坦綽、布燮、久贊之分,共六人。相當於 唐 朝的宰相。 唐 元稹 《蠻子朝》詩:“清平官擊金呿嵯,求天叩地持雙珙。” 唐 樊

清平的解釋 (1).太平。 漢 班固 《兩都賦》序:“臣竊見海內清平,朝廷無事。” 唐 白居易 《贈夢得》詩:“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 清 李漁 《玉搔頭·聞警》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

看一看:清原滿族自治縣【歷史地名】

在遼寧省東部,東臨吉林省。屬撫順市。面積3921.2平方千米。人口34.2萬,滿族占56%。轄9鎮、6鄉。縣人民政府駐清原鎮。1925年以興京、開原、柳河、海龍、鐵嶺等縣析建清源縣,歸奉天省東邊道轄,設委員公署,治八家鎮(今清原鎮)。“清源”意為清河之源。1929年因與山西省清源縣重名,故改名清原,同時將委員公署改稱縣公署,屬遼寧省。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於10月建立縣民主政府,歸遼寧省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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