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滿族自治縣
在遼寧省東部,東臨吉林省。屬撫順市。面積3921.2平方千米。人口34.2萬,滿族占56%。轄9鎮、6鄉。縣人民政府駐清原鎮。1925年以興京、開原、柳河、海龍、鐵嶺等縣析建清源縣,歸奉天省東邊道轄,設委員公署,治八家鎮(今清原鎮)。“清源”意為清河之源。1929年因與山西省清源縣重名,故改名清原,同時將委員公署改稱縣公署,屬遼寧省。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於10月建立縣民主政府,歸遼寧省專員公署(後稱第三專署)轄。1946年國民黨軍隊占據清原縣,屬遼寧省。1947年組成清(原)海(龍)柳(河)聯合政府,歸遼寧省第一行政專員公署轄。1947年清原重獲解放,恢復原建制,清原縣仍屬遼寧省第一行政專員公署。1948年歸遼寧省直轄,1949年屬遼東省,1954年復屬遼寧省。1955年屬鐵嶺地區,1958年屬撫順市,1964年屬瀋陽地區,1968年復屬撫順市。1990年6月6日建立清原滿族自治縣(1989年9月7日批准)。地處遼東山地,河流為渾、清、柴、柳四大水系。屬中溫帶濕潤氣候。農產高粱、玉米、稻、大豆等。森林資源豐富。礦產有金、銅、鐵、鉛、硫化鐵、石灰石等。工業有機械、水泥、醫藥、化工等。瀋吉鐵路、202國道經此。古蹟有清柳條邊遺址。
清原滿族自治縣字典分解
清原的解釋 見“ 清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