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
官名。隋朝於門下省御府局置,為掌具體事務的低級官吏,從九品。唐、五代沿置,衛尉、太僕、司農、太府等寺及將作監所統部分官署分設一至十人不等,自從九品或正九品。宋朝置官而未除授。明朝光祿寺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各署置,位署正、署丞下。四人,從八品,掌各署具體事務。清初沿置,以漢員充任。順治十二年(1655)裁。
官名。唐於衛尉寺兩京武庫置監事一人,正九品上;衛尉寺武器、守宮二署,太僕寺典牧署,司農寺上林、太倉、鉤盾、導官四署,太府寺平準、左藏、右藏、常平四署,將作監中校署亦各置監事若干人,秩均為從九品下,所掌是協助本署主官管理署內事務。明代光祿寺所屬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在署正、署丞之下各置監事四人,秩從八品,掌監各署事務。北洋政府時期中國銀行設監事,由股董總會選任。又海關海事部巡工科及工務部圖書科均設監事,由洋員充任。
監事字典分解
監事的解釋 指企業或事業組織中擔任監察工作的領導成員。 葉聖陶 《北上日記·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晚飯後,文協理、監事與 華北 文協理事開聯席會議。” 徐鑄成 《杜月
監的解釋 監 (監) jiān 督察:監察。監控。監測。監護。監考。監聽。 牢,獄:監獄。監押。監禁。坐監。 監 (監) jiàn 古代官名或官府名:太監(宦官,鬮人)
事的解釋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