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役
宋朝基層政權鄉、里、都等頭目及州縣衙門辦事人員統稱。又稱吏役、徭役。皆由民戶充當,分鄉役、縣役和州役。北宋前期,職役多差民戶輪充,故又稱差役。行免役法後,出現雇役和義役。
職役字典分解
職役的解釋 (1).猶職事。多指較為低賤的職務。 唐 白居易 《首夏病間》詩:“內無憂患迫,外無職役羈。”《水滸傳》第一一八回:“汝是 宋江 手下甚人?有何職役?今番為甚
職的解釋 職 (職) zhí 管理某種事務,分(f坣 )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
役的解釋 役 yì 服兵務,從軍:從役。現役。 戰事:戰役。 服勞力之事:勞役。徭役。 使喚:役使。奴役。 被役使的人:役夫。役徒。僕役。雜役。 筆畫數:7; 部首: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