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職為民
官員降罰方式之一。明制,經考察屬於貪酷的官吏,削除其名籍,使為平民,稱為削職為民。
削職為民字典分解
成語削職為民的解釋 撤掉官職,降為平民。
削職的解釋 免職。《醒世恆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 唐主 怒猶未息,將本官削職。” 清 劉獻廷 《廣陽雜記》卷二:“ 泉州 同安 縣人 林時山 ,字 樓船 ,在 臺灣
不妨一看:削爵【歷史知識】
有封爵者被削減爵位。漢代諸侯王、列侯往往因罪削爵。《漢書·王子侯表》祚陽侯仁:“初元五年,坐擅興徭賦,削爵一級,為關內侯。”明代諸王、郡王、公、侯、伯亦往往因罪削爵或“奪爵”。參見“奪爵”。
削職為民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