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漁業管理局
實業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設定,管理海洋漁業事務。全國海洋漁業劃分為江浙、閩粵、冀魯、東北四區,各設一海洋漁業管理局。依照民國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六月十一日公布的《海洋漁業管理局組織條例》規定,局內分置三課:總務課,掌檔案的撰擬、收發、保管,會計、庶務事項,編輯統計報告,公用物的保管,巡艦給養,關於不屬其他各課事項;保全課,掌關於漁民魚商保護,巡艦指揮,私有護船許可及監督,監督本區內漁業警察及自衛團,稽查外船侵入捕撈,編訂漁船牌號,監督漁輪在禁漁區域內捕撈事項;改進課,掌關於漁業指導及宣傳,漁業傳習,海產調查及改良製造,遠洋漁區調查,漁業上氣象、海事、通訊等設備,遠洋漁輪調查規程的執行,推行漁業法令,劃分漁區,關於其他漁業技術事項。因執行保全事務,並得設巡艦若干艘。本局設局長一人,綜理局務; 課長三人,承局長之命掌理各課事務;巡艦艦長掌理巡艦保全各事務;課員六至九人,承局長之命分掌各課事務;技術員四至六人,承局長之命,分掌技術事務;因繕寫檔案及其他事務,得酌用雇員。
海洋漁業管理局字典分解
海洋的解釋 (1) [ocean]∶幾乎覆蓋地球表面四分之三的整個鹹水體(2) [seas and oceans]∶海和洋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