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常平茶鹽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宋中興後,通置提舉常平茶鹽司,掌常平、義倉免役之政令等,凡官田產及坊場、河渡收入,按額拘納;收糴儲積,時其斂散以便民;根據產量高下,以平定其役。茶鹽本掌給賣鈔引,通商阜財,時至所部巡察,禁止私販,按劾不法。提舉常平司提舉茶鹽司合併為提舉常平茶鹽司,則並行兩司之事。見《宋史·職官七·提舉茶鹽司》。

詞語分解

  • 提舉的解釋 .提而舉之。《陳書·徐陵傳》:“ 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臺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繫布裘。”.掌管。 宋 蘇軾
  • 鹽司的解釋 古代掌管鹽務的官署。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法行之後,停減鹽司所由糧課,年可收錢十萬貫。”《元史·食貨志二》:“二十九年,減 大都 鹽課一萬引,入 京兆 鹽司添辦。是年五月,又革 京兆 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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