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領八作司
官署名。元中統三年始置提領八作司,正九品;掌出納內府漆器、紅瓮、捎隻等。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舉八作司,正六品。至元二十九年,以出納委積,分為左右兩司。詳見“提舉右八作司”和“提舉左八作司”兩條。見《元史·百官一·工部·提舉右八作司》。
提領八作司字典分解
提領的解釋 (1).提調帶領。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下:“遂詔輔臣 鄭居中 提領修纂, 李子奇 及秘書丞 李錞 為編修官。”《宋史·律曆志十四》:“迺詔禮部尚書 周執
官署名。元中統三年始置提領八作司,正九品;掌出納內府漆器、紅瓮、捎隻等。至元二十五年,改升提舉八作司,正六品。至元二十九年,以出納委積,分為左右兩司。詳見“提舉右八作司”和“提舉左八作司”兩條。見《元史·百官一·工部·提舉右八作司》。
提領的解釋 (1).提調帶領。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下:“遂詔輔臣 鄭居中 提領修纂, 李子奇 及秘書丞 李錞 為編修官。”《宋史·律曆志十四》:“迺詔禮部尚書 周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