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監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監察御史之統稱。清制,監察御史分隸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江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十五道,故名。設定、職掌分見各道監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設十五道監察御史,掌糾察違失。十五道為:江南道、山東道、京畿道、河南道、浙江道,山西道、陝西道、湖廣道、江西道、福建道、廣東道、廣西道、四川道、雲南道、貴州道。每道滿漢各一人,從五品。見《歷代職官表·第十五表·都察院》,參看《清史稿·職官二·都察院》。
清朝都察院監察御史之統稱。清制,監察御史分隸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江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十五道,故名。設定、職掌分見各道監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設十五道監察御史,掌糾察違失。十五道為:江南道、山東道、京畿道、河南道、浙江道,山西道、陝西道、湖廣道、江西道、福建道、廣東道、廣西道、四川道、雲南道、貴州道。每道滿漢各一人,從五品。見《歷代職官表·第十五表·都察院》,參看《清史稿·職官二·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