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功清吏司
官署名。簡稱考功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官吏考課、黜陟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考功部置。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吏部亦置,設官略同。清順治元年 (1644) 沿置。設郎中滿洲三人,漢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蒙古、漢各一人,主事滿洲一人,漢二人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分置本房,山東甲、江南甲、北直甲、廣東甲、火房等機構分辦司務。宣統三年 (1911) 改組內閣,設銓敘、制誥等局,遂裁。
官署名。明設,為吏部的第四司,掌官吏考課,黜陟升降。《明史·職官一·吏部》:“文選、驗封、稽勛、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考功掌官吏考課、黜陟之事,以贊尚書。凡內外官給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並引請九年通考,奏請綜其稱職、平常、不稱職而陟黜之。陟無過二等,降無過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不職者,降罰有差;四品上自陳,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醜、未年。前期移撫、按官,各綜其屬三年內功過狀注考,匯送覆核以定黜陟。倉場庫官一年考,巡檢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縣官之考,以地之繁簡為差。吏之考,三、六年滿,移驗封司撥用。九年滿,又試授官。惟王官及欽天、御用等監官不考。”清沿明制,清末廢。
考功清吏司字典分解
考功的解釋 (1).父之功業。《楚辭·天問》:“纂就前緒,遂成考功。” 朱熹 集註:“此問 禹 能纂代 鮌 之遺業,而成父功。”(2).按一定標準考核官吏的政績。《漢書·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