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烏桓校尉
官名。漢武帝始置,掌內附烏桓事務。武帝遣驃騎將軍霍去病擊破匈奴左地後,為防止烏桓與匈奴交通,因徙其部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置烏桓校尉監之,秩二千石,持節統領之。後不常置。東漢建武二十五年(後49),遼西烏桓朝貢,使居塞內,布於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衣食,為漢偵察,助擊鮮卑、匈奴。復置護烏桓校尉,秩比二千石,屯上谷寧城,並領鮮卑。常將烏桓等部兵與度遼將軍、使匈奴中郎將。護羌校尉等協同作戰,戍衛邊塞。魏、晉及十六國後趙沿置。西晉多以都督幽州諸軍事兼領此職。
官名,也簡稱烏桓校尉。烏桓,也寫作烏丸。漢設此官。西漢武帝時霍去病打敗奴役烏桓的匈奴貴族後,遷烏桓人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等郡,遂置護烏桓校尉,秩比二千石,專門負責有關烏桓的事務,其下屬官員有長史、司馬等。東漢、魏、晉沿置。見《後漢書·百官五·護烏桓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