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科
官署名。明清戶部諸司所屬之辦事機構。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隸戶部十三清吏司。掌理漕運、軍儲出納料糧。清順治元年(1644)隸戶部十四清吏司。各設經承一人辦事。掌理漕糧、倉儲。福建清吏司因掌管賑濟與官房之事而分設直倉科、福倉科。陝西清吏司之倉科稱糧科。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倉科字典分解
倉的解釋 倉 (倉) cāng 收藏穀物的建築物:米倉。糧倉。倉儲。倉房。 姓。 筆畫數:4; 部首:人; 筆順編號:3455
科的解釋 科 kē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於貓科。槐樹是豆科。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