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曹
官署名。掌銓選檔案文書。唐朝尚書省吏部兵部下屬機構,高宗總章二年(669)置,因在選曹之南,故謂此名。分由吏、兵部員外郎一人掌判曹事,每歲選人,有解狀、簿書、資歷、考課,必由其核實。宋初沿置,以考核選人殿最者寫成文狀送流內銓,設判曹事一人,以朝官充任,神宗熙寧五年(1072)並歸流內銓。
指掌選院的吏部員外郎。《唐六典》:“吏部員外郎掌選院,謂之南曹。”《唐會要·吏部官員外郎》:“南曹起於總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奏置。”宋錢易《南部新書》丙:“唐制,員外郎一人判南曹,在曹選街之南,故曰南曹。”參看《舊唐書·職官二·吏部·郎中員外郎》和“吏部郎中”條。
南曹字典分解
南曹的解釋 (1). 唐 代吏部的屬官。由員外郎一人充任,負責審核官吏的檔案和政績,並向上級呈報,以為升遷的依據。 唐 韓愈 《送靈師》詩:“手持南曹敘,字重青瑤鐫。”亦
南的解釋 南 nán 方向,早晨面對太陽,右手的一邊,與“北”相對:南北。南方。南面。南國(指中國南部)。南陲(南部邊疆)。南極。南半球。 姓。 北 南 nā 〔南無(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