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田帛祿制

田帛祿制

魏晉南北朝時期以土地、實物為主的俸祿制度。三國魏的官秩多沿漢之舊,官俸似亦同漢,但因當時承漢末大亂之後,財政困難,實際上尚不能如漢制支付。晉代實行占田制,品官有職田以充俸祿。此外並給谷、絹、綿、菜田、田騶之類,因官品的大小而有等差。給田騶即是供給力役,自漢以來所謂給吏卒多少,實際上亦是供給力役,故可稱之為一種廣義的俸祿。南朝宋齊梁陳的俸祿制度與晉為一個系統,南朝宋亦行品官占田之法,依官品各有等差。州郡祿俸除田粟外,又有雜供給,多隨土所出並無定準。南齊官俸大體因於宋,百官又給僮乾之役。梁天監初定九品令,以谷粟支官俸。侯景亂後,國用不足,京官月唯別得廩食。陳制大體依仍梁舊。北朝諸代其俸祿制度又為另一系統。北魏官祿每季一請,給絹、谷;又隨近給公田,收益以供公用,更代相傳,不得出賣,為隋唐公廨田的起源。北齊官俸均給布帛,另各給乾力。北周官俸給谷粟,以石計,豐年頒全俸,中年頒半俸,荒年不頒祿。

多學一學:田氏女【歷史人物】

巴縣(今四川重慶)人。幼喪父母,依兄嫂生活。十五歲時,貌美,有欲行奸者,其兄訴訟於官府,縣吏反誣其不貞,撻其兄,遂忿而自殺。

田帛祿制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