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審官院事
官名。金署,為審官院副長官,從四品,位在知院下,與知院共掌奏駁除授失當事。見《金史·百官一·審官院》。
同知審官院事字典分解
同知的解釋 (1).共知。《莊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2).猶參佐。《北齊書·高隆之傳》:“儀同三司 崔孝芬 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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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算學術語。(1)相等之謂。《墨子·經上》:“圜,一中同長也。”(2)齊同術的兩種運算之一,使諸分數或諸率關係相與通同的運算。詳“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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