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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河道總督

全稱直隸河道水利總督,又稱北河總河。官名。清朝督理直隸河道之最高長官。雍正八年(1730)設,一人。駐天津。掌理漳衛入運歸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九年設北河副總河一人,駐固安,佐之。乾隆二年(1737)皆裁,河道事務歸直隸總督兼管。

直隸河道總督字典分解

直隸的解釋 (1).直接隸屬。《十駕齋養新錄·直隸》引 宋 李昕 《九域志》:“‘ 利州路 有 三泉縣 , 唐 隸 興元府 ,皇朝 乾德 五年,以縣直隸京師’……直隸二字

順便了解:直隸清吏司郎中【歷史官職】

官名。簡稱直隸司郎中。清朝刑部所屬直隸清吏司長官。乾隆六年(1741)設。滿、漢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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