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縣
南朝梁置,為陽春郡治。治所即今廣東陽春市。隋屬高涼郡。唐武德四年(621)為春州治,天寶初為南陵郡治,乾元初復為春州治。北宋熙寧六年(1073)屬南恩州。明洪武元年(1368)屬新州,次年屬肇慶府。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屬陽江州。民國初屬廣東高雷道。1920年直屬廣東省。1994年改設陽春市。
古舊縣名。南朝梁置,治今廣東省陽春市春城鎮。屬陽春郡。隋屬高涼郡。唐為春州治。宋屬南恩州。明、清屬肇慶府。1959年與陽江縣合併,改設兩陽縣。1961年恢復陽春縣。1994年撤銷,改設陽春市。
陽春縣字典分解
陽春的解釋 [spring season] 溫暖的春天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