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覲見

先秦時代諸侯朝天子稱覲。《禮·曲禮下》注稱,秋見曰覲。後世之王公百官、外國使節等進謁皇帝,稱覲見。清朝外任三品以上高級官員每三年得請覲見。每逢慶典,外國使節拜謁皇帝亦稱覲見。


北洋政府銓選制度中的一項規定。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四日北洋政府公布《覲見條例》,規定縣知事分發之前,薦任以上官任用以後,均須覲見總統,才能發給委狀赴任。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廢。

覲見字典分解

覲見的解釋 [present oneself before (a monarch)] 進見,謁見;朝見[君主]覲,見也。諸侯秋見天子之禮,於五禮屬賓禮。—&md

覲的解釋 覲 (覲) jìn 朝見君主或朝拜聖地:覲見。朝覲。 筆畫數:15; 部首:見; 筆順編號:122125111212535

見的解釋 見 (見) jiàn 看到:看見。罕見。見微知著。見義勇為。見異思遷。 接觸,遇到:怕見風。見習。 看得出,顯得出:見效。相形見絀。 (文字等)出現在某處,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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