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處

菸酒稅處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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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國民黨政府設定,屬財政部。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財政部組織法》規定,其職掌為:一、監督菸酒稅收及考核成績事項;二、考察菸酒製造產銷事項;三.釐訂菸酒稅事項;四、監製保管發行菸酒票照事項;五.編制菸酒稅收及預算、決算及造報收支數目表冊單據事項;六、其他菸酒稅事項。以處長為主官,下設科長、科員分理處務。

詞語分解

  • 菸酒的解釋 亦作“菸酒”。.煙與酒。如俗語:菸酒不分家。.即菸草。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吃煙事述》:“ 性德 《淥水亭雜識》云:‘今所噉菸草, 孫光憲 已言之,載於《太平廣記》:有僧曰,世尊曾言,山中有草,
  • 處的解釋 處 (處) 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處罰。處決。 止,隱退:處暑。 處

歷史官職推薦:中書通事舍人

參見“中書舍人”。 官名,三國魏置,掌出宣詔命。南朝宋齊沿置,屬中書監(省)。梁改稱中書舍人。參看“中書舍人”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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