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封清吏司
官署名。簡稱驗封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文職官員封爵、褒贈、襲蔭、土司嗣職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296)改司封部置,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設官略同。清順治元年(1644)沿置。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二人,漢一人,主事滿、蒙、漢各一人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分置印房、都吏科、京官科、外官科、土官科等機構分辦司務。並掌任用吏員之事。宣統三年(1911)改組內閣,設銓敘,制誥等局,遂裁。
官署名。明代吏部所屬四司之一,掌封爵、襲蔭、褒贈、吏算等事。其官有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清沿明制,掌蔭敘、封贈、酬庸、獎忠。見《明史·職官一·吏部》、《清史稿·職官一·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