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院參詳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宋神宗熙寧九年 (1076)始置,員四人,選學官、秘書省官充任。掌複查點檢試卷官所定試卷等第。南宋置八人,一員差監察御史,其餘以卿監、六部郎中充任。寧宗嘉泰(1201—1204)中改稱“監試”,理宗紹定元年 (1228) 復舊名。


科舉考試的試務官。宋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始置, 員額四人,以學官、秘書省官充任,掌複查點檢試卷官所定試卷等第。南宋時增員額為八名,以卿監、六部郎中充任,其中一人必須為監察御史。嘉泰年間改稱監試官, 紹定元年(公元1228年) 復稱參詳官。

詞語分解

  • 貢院的解釋 科舉時鄉試或會試的地方詳細解釋.科舉時 * 試士子的場所。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 開元 二十四年,考功郎中 李昂 ,為士子所輕詆。天子以郎署權輕,移職禮部,始置貢院。”《明史·選舉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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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 十一月,罷右三部,置兵刑部,掌軍事、刑獄之政,設尚書四員,侍郎三員,郎中五員,員外郎五員。三年,復為右三部。五年,又置兵刑部,設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五員,員外郎一員。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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