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留守
官名合稱。唐太宗貞觀十九年 (645)伐高麗,京城置留守,其後車駕不在京都則置; 東都(洛陽) 亦置;玄宗開元元年 (713) 改京兆、河南府長史為尹,通判府務,十一年 (723)太原府置尹,以尹為留守;謂之三都留守。
三都留守字典分解
三都的解釋 (1).三個都城。 春秋 魯 三 桓 執政,皆建城擬於國都, 季孫 之 費 、 孟孫 之 成 、 叔孫 之 郈 ,稱三都。《左傳·定公十二年》:“ 仲由 為
留守的解釋 [stay behind for garrison or liaison duty] 部隊、機關等離開時,部分人員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