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稅務司
官名。清朝後期負責海關稅務之官員。鹹豐四年(1854),上海成立江海關,徵收洋稅,清政府派“司稅”管理,但實權在英、美、法委員手中。鹹豐八年(1858),為辦五口通商稅務,改司稅為正、副稅務司,各一人,由英、美人擔任。十一年,成立全國性的總稅務司署。其後,所屬各海關,分別設稅務司一人,副稅務司一、二人不等,各有數十人,均由洋人擔任。
正稅務司字典分解
正稅的解釋 (1).舊指正額賦稅。與“加耗”、“子稅”等附加稅相對。《資治通鑑·後漢隱帝乾祐三年》“舊制,田稅每斛更輸二升,謂之‘雀鼠耗’, 章 ( 王章 )始令更輸二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