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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監察委員會

民國時,坊的常設監察機關,由坊民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三至五人。負責監察坊財政,糾舉坊長及其他職員違法失職事項。

也學習下:坊鎮【歷史地名】

即今陝西合陽縣東南坊鎮。清光緒《陝西全省輿地圖》郃陽縣:坊鎮“在縣東二十里”。 在陝西省合陽縣東部。面積111平方千米。人口4.3萬。鎮人民政府駐坊鎮,人口 5940。宋由興隆寺得名興隆市,後改名寶坊街。宋為防金入侵置坊里鎮。明簡稱坊鎮。1949年設坊鎮鄉,1958年改公社,1984年復鄉,1994年設鎮。產小麥、玉米、棉花,盛產烤菸。有棉絨、農具、麵粉加工等廠。為縣東部農貿集市。有公路通西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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