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場
官署名。北宋置,掌年額稅炭木炭,以供內外之用,並向京城百姓出售。設監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初隸三司,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隸司農寺。
官署名。宋置,掌儲備薪炭以供百司之用。見《宋史·職官五·太府寺》。
炭場字典分解
炭場的解釋 宋 代職掌儲備薪炭的官署。《宋史·職官志五》:“炭場,掌儲炭以供百司之用。”
炭的解釋 炭 tàn 把木材和空氣隔絕,加高熱燒成的一種黑色燃料:木炭。炭素。炭筆。炭畫。 像炭的東西:山楂炭。 煤:石炭。焦炭。泥炭。 冰 筆畫數:9; 部首:火;
場的解釋 場 (場) cháng 平坦的空地,多指農家翻曬糧食及脫粒的地方:場院。 量詞,指一事起迄的經過:下了一場雨。 集,市集:趕場。 場 (場) chǎng 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