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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縣

漢朝根據縣府政務繁簡,分為劇縣、平縣,兩者官員的侍遇有所不同。東漢安帝時規定,長吏如非父母喪無故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重新敘用。

平縣字典分解

平縣的解釋 指政務簡易的一般縣分。 漢 代縣治以政事繁簡分劇縣、平縣。《後漢書·安帝紀》:“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

平的解釋 平 píng 不傾斜,無凹凸,像靜止的水面一樣:平地。平面。平原。 均等:平分。平行(x妌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與別的東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

縣的解釋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

多學學:平準令【歷史知識】

官名。漢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始置,屬大司農。掌平抑物價。東漢沿置,秩六百石,職掌有所變動,掌知物價,主練染,作采色。和帝時,改中準令。晉復舊稱,隸少府。南朝宋避順帝劉準名諱,改染署令。南齊復舊。北齊置為司農寺平準署長官,六品下。隋沿置,設二人,正八品。大業三年(607)改隸太府寺,升正六品。唐沿置,改從七品下,掌供官市易之事,凡百司不用之物及沒官之物,則以時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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