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縣
①西漢置,屬漁陽郡。治所在今北京市平谷縣西北十二里城子莊。西晉初廢。後復置。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廢。
②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屬薊州。治所即今北京市平谷縣。明洪武十年(1377)省入三河縣,十三年(1380)復置。清屬順天府。1914年屬京兆地方。1928年屬河北省。
古舊縣名。西漢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置,治今北京市平谷區平谷鎮西北。屬漁陽郡。後歷有廢置。原屬河北省,1958年劃歸北京市。2001年撤縣,改設平谷區。
平谷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