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官
官制用語。即兼官。又稱權局、差攝。《左傳·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五代時,州縣官多屬攝官。北宋初年,諸路州縣幕職官闕,選差有官人或罷任待闕人、舉人等臨時代理,亦稱攝官。大祖開寶四年(971),令不再差置,其職事由現任官兼任。太宗時復置,但不得以前資官為之。其後,僅兩廣邊遠地區置,並給印紙,令本州依正官例批書在任功過。
攝官字典分解
攝官的解釋 (1).任職的謙詞。表示暫時代理。《左傳·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攝官承乏。” 楊伯峻 註:“攝,代也。承乏亦謙詞,表示某事由於缺乏人手,只能由自己承當。此固當
攝的解釋 攝 (攝) shè 拿,吸取:攝取。攝像。攝影。攝食。 保養:攝生。攝重(zh恘g )。珍攝。 代理:攝行(x妌g )(代職務)。攝政(代君主管理國家)。 捕捉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