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部普通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末置,屬學部。掌師範、中國小校,各以其法定規程,稽督其課業。設郎中一人為主官。內分設三科:師範教育科,掌優級師範、初級師範、盲啞學堂、女子師範學堂教課規程、設備規則及關於管理員、教員、學生及學堂與地方行政、財政有關係之事務,凡通俗教育、教育博物館事務均歸其管轄,中等教育科,掌中學堂、女子中學堂教課規程、設備規則及關於管理員、教員、學生及學堂與地方行政財政有關係之事務。凡中學堂及其相類之學堂事務均歸其管轄;國小教育科,掌國小堂的設立、教課規程、設備規則及關於管理員、教員、學生及地方勸學所、教育會、學堂與地方行政有關係之事務,凡蒙養院及國小堂及其相類學堂的事務,均歸其管轄。每科設郎中一人,主事一至二人。

詞語分解

  • 學部的解釋 ∶清末管理全國教育的中央官署 ∶中國科學院各學科的領導機構,由院內外著名科學家擔任的若干學部委員組成詳細解釋. 清 代末期官署名,掌管全國學務, 民國 以後改為教育部。 張舜徽 《清人文集別錄·許廎
  • 通司的解釋 某些少數民族地區稱譯員或譯員兼嚮導。 旭明 《麗尕》:“連長把我介紹到貿易公司,當了翻譯員,就是通司。” 陳其通 《萬水千山》第六幕第二場:“帶路的通司,迷失了方向。”

歷史官職推薦:備倭

官名。明朝時因倭寇入侵,乃專設備倭一職於沿海要害處,以進行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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