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禮部事

判禮部事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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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或二人,以兩制及帶職朝官充任,主管禮部之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復以禮部尚書為禮部長官,遂罷。

詞語分解

  • 判的解釋 判 à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 部事的解釋 所屬的事情。 魯迅 《且介亭雜文·論“舊形式的採用”》:“在文學上, * 歌大抵脫不開七言的範圍,在圖畫上,則題材多是士大夫的部事,然而已經加以提煉,成為明快,簡捷的東西了。”

歷史官職推薦:察訪使

官名。北宋神宗推行新法時置,掌檢查各地執行青苗、募役、農田水利法情況並加以督促。 官名。宋熙寧三年公元年派官員至淮南兩浙檢查推行青苗、募役農田水利法實行情況,並加督察,稱為察訪使。其後此種察訪使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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