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鬮法
選官制度。明朝用以選任在外府、州、縣正官、佐官,在內大小九卿之屬員。即以拈鬮(即抓鬮)的方式確定待選官的職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選清吏司掌之。萬曆(1573—1620)中改行掣籤法。
拈鬮法字典分解
拈鬮的解釋 [cast lots] 用幾張小紙片暗寫上字或記號,作成紙團,由有關的人各取其一,以決定權利或義務該屬於誰。也叫“抓鬮兒”
法國語字典 法 f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