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點在京四園苑所
官署名。北宋仁宗天聖三年(1025)置,轄汴京玉津園、瑞聖園、宜春苑、瓊林苑,掌其種植蔬菜林木,修飾亭宇等事。設提點及勾當官,以內侍充任。初屬內園司,後隸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司。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廢,以四園苑隸司農寺。
官署名。五代後周顯德中置玉津園,宋沿置,並增置瑞聖、宜春、瓊林苑三苑園。玉津園在汴京南薰門外,瑞聖園在景陽門外道東,宜春苑在朝陽門外道南,瓊林苑在順天門外道南,合稱四園苑。原屬內園司,後隸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司。天聖三年(公元1025年)置提點在京四園苑所。提舉官以三司判官、內侍都知、諸司使以上充任;監官各二人,以諸司副使或內侍三班使臣充任。掌種植蔬菜林木,修飭亭宇等事。元豐改制後四園苑隸司農寺,本所罷廢。
提點在京四園苑所字典分解
提點的解釋 (1).官名。 宋 始置,寓提舉、檢點之意。掌司法、刑獄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點。 明 光祿寺尚飲局有提點大使之職。 清 廢。 宋 蘇轍 《龍川別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