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衡署
官署名。明永樂五年(1407)置為上林苑監屬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錄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內種植果樹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併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復置。嘉靖(1522—1566)時革錄事。參見“上林苑監”。
官署名。明置,屬上林苑監,典果實、花木。設典署、署丞、錄事各一人;其後宮中又派提督太監等員。參見“林衡署提督太監”。
林衡署字典分解
林衡的解釋 古官名。《周禮·地官·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計林麓而賞罰之。” 唐 楊炯 《少室山少姨廟碑》:“旁求祀典,載垂天漢,始詔林衡,俄成壯觀。”
署國語字典 署 shǔ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布置:部署。 簽名,題字:簽署。署名。署字。 暫代:署理。兼署。 筆畫數:13; 部首:罒; 筆順編號: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