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遺

錄遺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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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清代科舉之制,凡生員參加科試、錄科未取,或未參加科試錄科者,在鄉試前再行補考一次,稱為錄遺,意為錄取遺才,及格才可以參加鄉試。清代錄遺考試一切從寬,幾乎沒有不準考試的。

詞語分解

  • 錄的字典解釋 錄 (録) ù 記載,抄寫:記錄。載錄。抄錄。錄供。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語錄。目錄。回憶錄。 採取,任用:錄取。收錄。錄用。甄錄(經審查鑑別而任用)。 筆畫數:; 部首:彐; 筆順編號:
  • 遺的字典解釋 遺 (遺) í 丟失:遺失。遺落。 漏掉:遺忘。遺漏。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歷史官職推薦:百石官

年俸糧谷一百石的官吏。戰國秦官制,斬兩顆敵人首級者可以獲得年俸百石的官職。《韓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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